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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前期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情况,将在重整计划中通过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方式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简称“自查报告”)、2021年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3月15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部分股东重整,详见公司2021年3月16日《关于部分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年3月19日,管理人发布了《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详见公司《关于管理人发布<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年8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10日,详见公司2021年8月7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完成债权申报登记并召开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正在开展债权审核、引入战略投资者、筹备召开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供销大集出资人组会议等相关工作,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年9月15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3.因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的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1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自查报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即2021年1月30日起一个月内)解决相关问题,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1年2月27日《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4月30日《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业绩亏损风险等相关风险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9,192,583.95元,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507,021.28元,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受经济增速下行影响且新冠疫情对传统商超零售企业冲击较大,2016年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供销大集”或“重组标的”)百货商超、大宗贸易、物业经营及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全面受到严重影响,2020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对于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由于重组标的正处于重整程序中,其重整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海南供销大集2020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待重组标的完成重整程序后,公司将按照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根据公司年审机构确定的未实现利润情况,尽快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确定业绩补偿方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㈢ 重整相关风险

  1.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㈣ 郑重提醒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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