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16年9月29日和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该议案获得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并将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4)。
2016年11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市东立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辽东立”)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15,000万元。公司和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源”)就该笔融资分别签署了《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具体详见本公告“二、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通辽东立未能按约定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第9期租金,该笔融资已逾期,长江租赁已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该笔担保的余额为9,697.33万元。
二、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
1、东方园林与长江租赁签署了《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约定如果通辽东立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以下简称“租金收益权”),东方园林同意从长江租赁处受让该租金收益权。
2、上海立源与长江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上海立源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通辽东立9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辽市东立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7日
3、注册资本:5000万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股权结构:东方园林持股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立源持股99%。
6、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辽东立总资产2.39亿元,总负债1.92亿元,净资产0.48亿元,2020年度净利润-132.99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通辽东立总资产2.42亿元,总负债1.94亿元,净资产0.48亿元,2021年1-6月净利润-21.21万元。(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0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可能的影响和后期安排
长江租赁已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根据《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履行受让租金收益权的义务,并向公司发送了《租金收益权转让通知》,上述合同和通知的范围、金额、效力尚需司法机关认定。
该等事项目前尚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子公司正在与长江租赁商谈还款事项,力争将其资金回收进度和支付租金进度匹配。同时,根据主债务人的资信、资产和负债情况,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和主债务人进行了沟通和解,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将各方损失降到最低。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投资”)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环境投资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环境投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环境投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4,700万元,本次担保后,环境投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2,7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10
4、法定代表人:陈莹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东方园林持有环境投资100%股权。
8、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环境投资总资产52.29亿元,总负债24.85亿元,净资产27.44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0.53亿元,利润总额4334.63万元,净利润2715.46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环境投资总资产59.90亿元,总负债31.90亿元,净资产27.99亿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33.89亿元,利润总额5391.86万元,净利润5274.65万元。(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0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环境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为环境投资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1,323.74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8.6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32,298.24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09,025.5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48%和9.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9,697.3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南召县东方金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召县东方金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南召县黄鸭河流域治理及县域生态环境建设PPP项目正常实施,公司拟为南召县东方金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召东方金源”)的融资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召县支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为南召东方金源的融资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4.45亿元
2、履行债务期限:至2036年2月22日止
3、质押物:公司持有南召东方金源的22.13%股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1,323.74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8.6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32,298.24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09,025.5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48%和9.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9,697.3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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