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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路优势”)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798%。

  股东陈晓峰及其一致行动人达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蓬资本”)、宁波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熔岩新三板1号基金(以下简称“熔岩新三板1号”)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719,725股,占公司总股本4.0502%。

  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1年9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股东中路优势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中路优势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8798%。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股东陈晓峰及其一致行动人达蓬资本、熔岩新三板1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陈晓峰及达蓬资本、熔岩新三板1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719,7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50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上减持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路优势、陈晓峰先生、达蓬资本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3)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熔岩新三板1号基金管理人宁波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熔岩新三板1号基金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促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同意于公司上市审核期间至上市之日起满一年以内维持熔岩新三板1号基金有效存续;如果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新的监管要求,本企业将按照新的监管要求对熔岩新三板1号基金的存续期作出调整或以其他方式确保熔岩新三板1号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满足相关锁定期的要求。

  (3)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对熔岩新三板1号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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