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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ST北文              公告编号:2021-075

  

  提名人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天楚先生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出具承诺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ST北文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石磊女士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石磊女士已书面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ST北文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陆群威先生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尚未取得,拟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ST北文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0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监事会拟同时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名单进行逐项审议:

  1.1审议《关于提名江洋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就江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1.2审议《关于提名金波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就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2、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义兴达”)签署《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委托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给福义兴达。截止合同签署日,世纪伙伴应付公司的往来款余额为326,752,977.97元。上述款项为世纪伙伴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经营管理而发生的往来款。因公司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与原全资子公司经营性往来款,截至目前尚未清理完毕。

  公司与福义兴达签署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委托资产处置合同》已对相关往来款支付进行约定。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利益,经公司与世纪伙伴进一步协调,世纪伙伴已对还款时间作出进一步安排,并出具相关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江洋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江洋,男,198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2011.08—2012.11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

  2012.12—2013.1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主管

  2012.12—2020.06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2020.06—2020.1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0.12—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经理

  江洋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10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金波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金波,男,197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5.07—2008.0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

  2008.04—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波先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拟给予其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以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等方面考虑,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前述情形外,金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ST北文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三年。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名单进行逐项审议:

  (1)审议《关于提名严雪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严雪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审议《关于提名晏晶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晏晶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6名董事同意,1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独立董事褚建国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未提出。

  (3)审议《关于提名陶蓉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陶蓉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4)审议《关于提名李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5)审议《关于提名丁江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丁江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6)审议《关于提名杜扬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扬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三年。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名单进行逐项审议:

  (1)审议《关于提名吴长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吴长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审议《关于提名刘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3)审议《关于提名石磊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石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长波先生、刘杰先生、石磊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公司对各位董事会成员在本届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3、审议《关于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联合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北京文化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提名陶蓉女士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提名叶宁先生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提名贾轶群女士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提名郭庆胜先生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提名薛莉女士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提名张甲勇先生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北京文化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提名陆群威先生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提名孟翔先生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提名王天楚先生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北京文化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提名张峰先生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提名陈曦女士担任北京文化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提出的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后需在10天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4、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义兴达”)签署《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委托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给福义兴达。截止合同签署日,世纪伙伴应付公司的往来款余额为326,752,977.97元。上述款项为世纪伙伴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经营管理而发生的往来款。因公司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与原全资子公司经营性往来款,截至目前尚未清理完毕。

  公司与福义兴达签署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委托资产处置合同》已对相关往来款支付进行约定。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利益,经公司与世纪伙伴进一步协调,世纪伙伴已对还款时间作出进一步安排,并出具相关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5名董事同意,2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独立董事王艳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议案所附的“世纪伙伴还款安排与计划”对能否实现回款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可行的补救措施,同时,议案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褚建国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鉴于议案所附还款计划存在严重不确定性,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可行的补救措施。同时,议案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因此,本人反对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的进一步安排。

  5、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10%以上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非独立董事严雪峰

  1.2非独立董事晏晶

  1.3非独立董事李雳

  1.4非独立董事丁江勇

  1.5非独立董事杜扬

  1.6非独立董事陶蓉

  1.7非独立董事叶宁

  1.8非独立董事贾轶群

  1.9非独立董事郭庆胜

  1.10非独立董事薛莉

  1.11非独立董事张甲勇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独立董事吴长波

  2.2独立董事刘杰

  2.3独立董事石磊

  2.4独立董事陆群威

  2.5独立董事孟翔

  2.6独立董事王天楚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3.1监事江洋

  3.2监事金波

  3.3监事张峰

  3.4监事陈曦

  4、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议案。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情况:此议案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严雪峰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严雪峰,男,1979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注册城市规划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4.07—2012.03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干部

  2012.03—2019.03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副局长

  2019.03—2019.12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副处长

  2020.06—2020.1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2020.12—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严雪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雪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晏晶女生个人简历:

  姓名:晏晶,女,197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UTSA访问学者。

  主要工作经历:

  2008.04—2013.12    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华北总经理

  2013.12—2016.12    利邦控股有限公司/北中国区总经理

  2014.10—至今       上海京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6.02—至今       北京华龙商务航空有限公司/董事

  2020.12—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代行董事会秘书

  晏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晏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陶蓉女士个人简历

  姓名:陶蓉,女,197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双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

  2001.07—2013.12     中国戏剧学院/讲师

  2013.12—2015.12     传奇梦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03—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9.11—至今        北文时代(厦门)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陶蓉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400,000股,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陶蓉女士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拟给予其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以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等方面考虑,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前述情形外,陶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雳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李雳,男,1979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2010.01—2013.08       蓝鼎国际HK00582/执行董事

  2011.03—至今          中国光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李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丁江勇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丁江勇,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2010.10—至今       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1.05—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1.05—2013.04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载

  2013.04—2016.0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丁江勇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1,2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江勇先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4号),北京证监局拟给予其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以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等方面考虑,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前述情形外,丁江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杜扬女士个人简历:

  姓名:杜扬,女,1964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华社会大学图书资料管理系,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

  主要工作经历:

  2011—2013           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至今           北京摩天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2014—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7—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杜扬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4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扬女士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4号),北京证监局拟给予其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以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等方面考虑,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前述情形外,杜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吴长波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吴长波,男,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97.07—2000.12    徐工集团股份公司/会计

  2001.01—2010.08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010.09—至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吴长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长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刘杰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刘杰,男,198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

  主要工作经历:

  2012.09—2017.09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2017.11—2018.09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高级经理

  2018.09—2021.07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石磊女士个人简历

  姓名:石磊,女,1975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7.09—2013.09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税务经理

  2014.02—2017.08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管理经理

  2017.09—至今       北京瑞明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石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石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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