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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 申请借款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子公司控制的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等。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对于公司授权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以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公司2021年拟提供融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以上议案已于2021年7月6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本次融资担保情况

  近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整借款展期,用于子公司的经营生产发展。本次借款展期由公司及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展期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重新审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下权限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集体决策并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申请使用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额度相关的事务;集体决策并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除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相关的事务;集体决策并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除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单一类型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城商行类、农商行类、信托类、金融租赁类等)申请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相关的事务;实施后向董事会报备。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但超出上述权限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

  因本次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展期在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但超出公司经营管理层权限,现特就本次借款展期及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

  三、担保条款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债务人、被担保人: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3、担保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叶湘武

  4、主债权种类:借款展期

  5、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6、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下的主债权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为18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70,54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5.6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截止目前,公司逾期对外担保17,945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13,445万元,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借款展期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借款展期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7人。

  4、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参会董事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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