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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壶化股份”)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跃中、郭平则、秦东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并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上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其提供的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其他服务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845,749.24元。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38,052,700.01元。

  单位: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672332761J

  注册资本:408.08万元

  住所: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277号(原科技局大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宇

  经营范围:销售民用爆破器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人力资源服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此项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3,221.17万元,净资产为 358.5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599.72 万元,净利润64.8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7%股份。

  2、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597354767W

  注册资本:300万元

  住所:临汾市尧都区下寨桥8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销售: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其他爆破器材、电线;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87.26 万元,净资产为 259.0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96.97 万元,净利润134.7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份。

  3、山西北化关铝河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595314040Y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西街571号(运城市河东民爆器材总公司办公楼内)

  法定代表人:黄国华

  经营范围: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7日,限有效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377.09 万元,净资产为 321.67 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87.46 万元,净利润-62.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份。

  4、晋城市太行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00662356305U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物资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闫兵胜

  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钢材、机电产品、轮胎销售;废旧金属回收;建筑器械租赁;以下限分支经营:蔬菜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9,831.03 万元,净资产为 5,410.03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50.73 万元,净利润 545.5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该公司19.18%股份。

  5、山西辛安泉老陈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7344440739N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壶关县聚鑫泰冶炼铸造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王蕊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707.34 万元,净资产为 2,722.9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2万元,净利润-5.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公司为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为壶化股份股东,持有公司26.58%股份。

  6、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8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668611506Y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长治市城东北路28号

  法定代表人:赵艳霞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中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872.86 万元,净资产为-1,013.98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21 万元,净利润-0.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公司为长治壶化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壶化股份与长治壶化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以上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关联交易协议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与关联人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 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前,我们已经事前认可。公司此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民爆物品销售遵循国家对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壶化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截止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壶化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 等理财产品。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 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品种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任一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可预期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基础上,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核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壶化股份”)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1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059.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GX08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理财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壶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国都证券对壶化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1年10月13日

  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壶化集团行政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特别说明:

  1、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都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1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国良

  (2)电话号码:0355-8778413-8216

  (3)电子邮箱:46150430@qq.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7:00 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2

  2、投票简称:壶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1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059.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GX08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情况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为山西壶化集团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爆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3,947.83万元。该项目计划应于2022年9月22日建设完成,目前尚未投入建设。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计划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址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石灰岩矿点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与行业发展趋势相吻合。项目矿点于2013年由山西省国土厅批复,列入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方案。目前,该矿点经壶关县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晋庄镇政府、北掌村委确认审核,经壶关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矿点列入出让计划。并请示长治市政府将“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列入“长治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计划”。 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批复至今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度延期。

  2021年5月,壶化爆破与山西太行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太行矿业”)签定技术服务合同书,太行矿业组织技术人员在收集整理石灰岩矿山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矿山踏勘、选址、界址拐点测量并提供测量成果图件。壶化爆破以自有资金支付技术服务费30,000.00元(含税价)。

  计划完成时间: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审批,后续抓紧项目建设,预计该募投项目在2023年12月整体建设完成,受项目审批进度影响仍有不确定性。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客观情况,董事会同意项目延期,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审批,后续抓紧项目建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壶化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壶化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2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1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059.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GX08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1、“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城诺威”),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28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47.14万元。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28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47.15万元,结余资金732.85万元,目前已完工。

  “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计划投资金额2,000.00万元,目前尚未投入改造。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预计投资金额4,984.00万元,其中主体建筑工程1,828.00万元,仪器设备采购费3,156.00万元。该项目计划应于2022年5月22日建设完成,目前尚未投入建设。

  三、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原因

  1、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原因为:

  (1)阳城诺威于2017年对阳城周边市场调研时,当地政府有意向新建年产12万方大型采石场,完全适用于现场混装爆破作业,炸药年用量预估计在6,500吨左右。此采石场项目后因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晋城市纳入“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范围,迟迟未得到审批。

  (2)当地政府原计划投资约20亿元,建设年产8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预计年可用7,500吨现场混装炸药,该露天煤炭开采项目后因土地权属和环境污染治理等诸多原因,未得到审批。

  2、终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原因为:

  (1)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2年,将全面淘汰普通工业雷管,全力推广使用数码电子雷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品种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数码电子雷管将取代普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传统产品。基于上述原因对应的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高精度延期药研发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究,对公司技术发展影响不大,不再需要对其深入研究和加大投入。

  (2)利用原有建筑资源,合理配备研发条件。因《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全面推行实施,公司按照政策对工业雷管产能进行了调整,空闲出部分生产工房,该等工房原设计均为抗爆间室设计,本质安全性好,生产设备齐全,经过技术改造后可完全满足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和军民融合产品的研发需求,做到充分利用资源、节省投资、满足科研需求的目的。

  (3)因地制宜匹配资源,提升重点研发项目能力。根据公司最新研发重点:数码电子雷管技术升级、数码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工业炸药产品系列化研究、工程爆破技术研究等,因其研发的内容涉及电子、通讯、编程、化学、材料、软件等,主要合作方为科研院校、电子元件生产企业、爆破工程等外部单位,公司主要进行设计研发,不需要大型试验场所。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充分利用外部合作方试验研发平台和经验,提升实际研发能力。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终止以上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并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拟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

  五、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对该项目实际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做出的决策,能够充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以上两个项目,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以上两个项目,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壶化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自身目前情况变化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保荐机构对壶化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书面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9月22日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五项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9月10日书面通知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秦跃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跃中、郭平则、秦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六项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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