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聘任薛依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薛依东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薛依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获得清华大学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筹建办公室助理工程师,深圳文化中心工程指挥部工程部主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处长,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兼副主任,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依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