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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尔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奇君投资合伙人情况如下:

  其中,奇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信息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海尔生物股份的计划安排。

  2、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根据奇君投资于2020年1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奇君投资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9,024,3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0%。

  根据奇君投资于2021年6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截至该公告日,奇君投资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112,952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82%。

  根据奇君投资于2021年7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奇君投资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9,024,3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两个减持计划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已达到5%。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按照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尔生物无限售流通股64,207,317股,占海尔生物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0.25%,为海尔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尔生物48,350,07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海尔生物股本总额的15.2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海尔生物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海尔生物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海尔生物股票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奇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奇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奇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64,207,317股减少至48,350,071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20.25%减少至15.2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奇君投资发来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3.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奇君投资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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