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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国怀伟,独立董事许敏、余本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孙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明、王德龙、尹兴科,财务负责人陶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方、郑江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9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1年9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        14,372,263.00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前期已披露政府补贴),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述补助资金在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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