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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现金红利款将于2021年9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相关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9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或更改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1年9月23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招商银行招赢通的线上官方平台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基金代码:A类000059、C类006569)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ETF联接;基金代码:A类:007300、C类:007301)

  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沪深300ETF联接;A类:008390、C类:008391)

  国联安匠心科技1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匠心科技1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11599)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站:https://fi.cmbchina.com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招商银行招赢通开通本公司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招商银行招赢通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本公司上述基金在招商银行招赢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招商银行招赢通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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