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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后持股 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收到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秀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甲秀创投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8,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3738%。

  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期间,甲秀创投共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0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60%,减持后甲秀创投仍持有公司股份5,8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1%,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不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注: 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17,160,565股,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17,160,565股,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作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股份”的限制。

  3、本次权益变动后,甲秀创投持有公司股份5,8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1%,甲秀创投不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甲秀创投上述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5、甲秀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6、甲秀创投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 名单》;

  2、股东甲秀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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