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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