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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4、 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的情况下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 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7、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资本金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内审部门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控制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

  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公司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不动产租赁(经营租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经营项目,增加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由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本次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备案之日止。

  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3人,通讯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不动产租赁(经营租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经营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本次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备案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炳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2人,通讯出席监事1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3-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0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17:00止。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1。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仙跃

  联系电话:0755-27948546

  联系邮箱:security@bioeasy.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资料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2        投票简称:易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召开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主动或被动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何祚文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进行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瑞生物

  股票代码:300942

  法定代表人:卢和华

  董事会秘书:张煜堃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易瑞生物大厦101(整栋)

  联系电话:0755-27948546

  电子信箱:security@bioeasy.com

  邮政编码:518101

  传真号码:0755-27948417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何祚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长沙电力学院副教授、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总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分所党总支书记,深圳市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易瑞生物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近五年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0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 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证券部

  联系人:张煜堃、肖仙跃

  联系电话:0755-27948546

  联系邮箱:security@bioeasy.com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何祚文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或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或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祚文作为本人(或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对于以上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该议案不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废票。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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