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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1-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周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6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64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3.25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4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51万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杨东、吴明燕、孙大鹏、陈晓东等共计1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2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932,51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626,451,553股减至1,625,519,04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626,451,553元减至1,625,519,043元。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周四)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是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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