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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为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光大廊坊分行”)申请并购贷款3,800万元,用于股权并购款项支付及置换已支付交易价款。贷款期限为4年,贷款年利率采取浮动利率,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5Y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每年9月20号为基准)加55BPs计算,首年贷款利率为5.2%,按季付息。本次借款还款方式为分次还本:2021年12月31日还本100万元,2022年6月30日还本1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还本100万元,2023年6月30日还本1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还本150万元,2024年6月30日还本150万元,2024年12月31日还本1000万元,2025年6月30日还本1000万元,2025年9月26日还本1100万元。公司以持有的廊坊市华逸发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逸发展”,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62%股权向光大廊坊分行提供质押担保,华逸发展为公司上述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全部资产为华逸发展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借款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良性发展,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上述借款事项。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融资金额在2021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21年9月24日,公司与光大廊坊分行签订了《并购贷款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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