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份额。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提供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13日运用固有资金10,001,0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1,000.00元。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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