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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 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拟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9,641.85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承兑汇票余额15,792.11万元;公司收取存款利息58.25万元,支付贷款利息及手续费133.75万元。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与渠道,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法定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与财务公司终止原合同并重新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9亿元人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锡港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燕

  注册资本:133,700万元整

  财务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主要股东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5.7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93,107.23万元,净资产190,447.78万元,营业收入18,807.20万元,净利润11,915.3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68,922.76万元,净资产190,873.09万元,营业收入8,897.61万元,净利润5,765.00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等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9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约4亿元,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贷款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等约5亿元。

  四、《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方

  甲方: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如下文无特殊说明,则与本处甲方含义相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银保监会规定乙方可从事的资金结算业务。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提供授信融资,促进甲方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交易价格

  (1)甲方在乙方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

  (2)经综合考虑甲方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乙方拟给予甲方综合授信额度合计9亿元人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甲方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基准利率执行,应不低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种类最高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乙方吸收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最高利率。

  (2)甲方在乙方的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贷款的最低利率,同时不高于乙方发放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最低利率。

  (3)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相应服务的费用,同时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4)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5)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类咨询服务费用。

  (6)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乙方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章程规定:当乙方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承诺解决乙方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3、乙方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确保甲方结算支付安全。

  4、甲方定期了解乙方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乙方是否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乙方将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乙方的监管指标情况,如发现乙方的主要监管指标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并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甲方不得将存款存放在乙方。

  5、甲方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6、乙方保证一旦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将由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督促公司及时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存款、暂停向乙方存款、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甲方在乙方存款的安全性。如果出现存于乙方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用乙方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7、甲方与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上市地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甲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如有)的要求和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对上述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修改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五)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六)合同生效条件

  1、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2、协议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

  (七)其它事项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2021年3月11日签订的《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同时终止。

  五、风险防范情况

  为有效防控、及时化解公司在红豆财务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与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可更好满足公司资金管理与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其签署《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调整,增强了风险防控措施,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交易有利于公司借助关联方专业金融平台优势,保障经营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三)监事会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需要,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通用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前期交易的正常延续,有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平台,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无异议。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根据《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顾萃、龚新度、王竹倩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因《关于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进一步完善,经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将修改后的《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决定取消原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的议案》

  拟将原定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10月8日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红豆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

  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与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就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往来情况

  2020年-2021年6月30日,公司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等月度平均发生额175,539万元、月度平均支取额174,498万元,共收到利息182.07万元。2020年,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10,913.83万元,2021年1-6月,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9,801.17万元。

  支取情况见下表:

  

  目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如下:协定存款利率1.3%、7天通知存款利率1.85%、活期存款利率0.50%,高于商业银行可比存款产品收益水平。

  商业银行可比存款产品利率水平对比表:

  

  长期以来,财务公司一直给予公司贷款及电票支持。2020年度,公司于财务公司贷款总额5.60亿元,月均贷款4,666.67万元,贷款余额5,400万元,利息费用685.57万元,年化利率3.70-4.35%;2021年1-6月,公司于财务公司贷款总额2.3亿元,月均贷款3,833.33万元,利息费用65.78万元,年化利率3.70-4.35%。财务公司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参考确定,利率低于可比商业银行同期市场水平。

  商业银行可比贷款利率水平对比表:

  

  同时,为节约贷款利息,公司2020年至2021年6月30日在财务公司开具电票,月度平均发生额2,203.51万元,共支付手续费等149.74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电票余额为15060.7万元,2021年6月30日的电票余额为15792.11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具电票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明显低于贷款成本。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120,232.94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利息收入,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高于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种类存款利率,同时,财务公司作为公司参股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具有沟通合作上的优势,为公司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公司根据资金结余情况自主安排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并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款资金的使用。为降低资金风险,公司将存款分散存放于多家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公司存款总额的24.65%,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42%,资产负债结构良好。

  二、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已形成包括纺织服装、轮胎、房地产、生物制药等板块在内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红豆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20 年,红豆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9.75 亿元;2021年1-6月,红豆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22亿元,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截至2021年6月30日,红豆集团共持有公司539,848,300股,其中质押股份428,9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44%。

  红豆集团所持公司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主要系为红豆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期票据、银行借款、贸易融资、授信业务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2021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转入万和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主要用于流动性储备,该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红豆集团信用状况良好,根据红豆集团截至2021年8月18日《企业征信报告》,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无不良或违约类贷款情形。质押股票涉及的融资业务、担保均能正常履约,不存在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经联合资信评估公司评定,最近三年主体连续评定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

  三、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等情况

  

  2020年1-12月份共计处理各项结算业务106252笔;结算金额为3379.65亿元,企业存款日均余额为13.67亿元,贷款日均余额25.05亿元,贴现日均余额3.13亿元,净资产19.04亿元。

  2021年1-6月份共计处理各项结算业务49657笔;结算金额为1546.74亿元,企业存款日均余额为11.93亿元,贷款日均余额25.77亿元,贴现日均余额3.27亿元,净资产19.09亿元。

  截至2020年度末,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率处在行业较低水平。财务公司归集率的提高有利于优化集团及包括公司在内的各集团成员单位的资源配置、提升运行效率。公司作为财务公司股东之一,持有股权比例20%,2020年度确认投资收益2,971.32万元,收到2020年度现金分红1,600万元。归集率提高后,有利于财务公司做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加大对股东回报,提升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2021年公告拟建设“柬埔寨年产600万套半钢胎”项目(总投资13.05亿元)、“安庆高性能子午胎项目”(总投资30.62亿元),项目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亦大幅增加。此次调整的日均存款余额数据为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所做的预估,非实际发生额。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更多资金需求,外部融资审批时间较长,无法满足公司实际需求,需从财务公司增加贷款,确保公司产能建设。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能够根据自己需求,自主选择是否在财务公司存款,以及交易的时间及金额。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在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风险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及时通知公司,否则公司有权视情况中止、终止财务公司的服务。财务公司章程亦规定,当财务公司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红豆集团董事会的承诺解决其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因此公司在财务公司相关存款不存在支取受限或到期无法足额赎回的风险。

  公司已审阅了财务公司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充分审慎评估,董监高勤勉尽责。财务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2020年度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137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采取了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有效评估,并制订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制度》、《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等较完善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等,明确了内部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对风险报告、处置与披露程序作出了规定,相关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经公司自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遵循关联交易相关审议流程,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公司2020年、2021年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存在其他违规风险,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21】E1276号《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相关方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

  公司拟将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额度进行调整,不高于原总额的50%。为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及资产、资金安全,公司依据《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发挥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作用,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主要措施如下:

  1、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结算支付安全。

  3、公司定期了解财务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财务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将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财务部门提供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情况,如发现财务公司的主要监管指标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并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公司不得将存款存放在财务公司。

  4、公司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5、财务公司保证一旦发生可能危及本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本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将由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督促公司及时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存款、暂停向财务公司存款、要求财务公司限期整改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如果出现存于财务公司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本公司有权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6、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意根据本公司上市地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如有)的要求和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对上述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修改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财务公司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财务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保障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在本公司的资金安全,不会占用或变相占用通用股份资金。

  2、本公司不存在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主管部门暂停/终止业务、处罚或其他任何影响本公司业务持续性、安全性的情形和风险;本公司将合法合规地向通用股份提供储蓄、贷款等服务并配合通用股份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通用股份在本公司的存款和贷款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通用股份因本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占用通用股份资金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予以足额补偿。”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保障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在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保证不会通过红豆财务公司占用或变相占用通用股份资金。

  2、红豆财务公司不存在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主管部门暂停/终止业务、处罚或其他任何影响红豆财务公司业务持续性、安全性的情形和风险;红豆财务公司将合法合规地向通用股份提供储蓄、贷款等服务并配合通用股份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通用股份在红豆财务公司的存款和贷款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通用股份因红豆财务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用红豆财务公司违规占用通用股份资金而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以现金予以足额补偿。

  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占用通用股份资金,保障通用股份的资金安全,若因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通用股份资金导致其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以现金予以足额补偿。

  4、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通用股份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通用股份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通用股份及通用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对通用股份拥有控制权或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和相关方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上市公司资金安全问题,不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及资产、资金安全,确保上市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年10月8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取消议案的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该议案尚需进一步完善,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取消该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提案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9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0.23%股份的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9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原定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因会议筹备原因,公司决定将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10月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8日  14点 3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1年9月14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四、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费亚楠。

  电话 0510-66866165,传真 0510-6686616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关于接受金融服务的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需要,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进行审议,关联监事王晓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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