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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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