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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1年12月25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5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管理,并全额认购华润信托设立的“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中的A类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作为资产管理人设立的“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参与认购股票配股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截至2017年5月18日,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股票,购买数量19,278,019股,购买均价21.49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买入完成之日起12个月。

  2、2020年9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12月2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9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818,9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

  二、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同时维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1年12月25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5日。

  本次展期后,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1年12月25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5日。

  五、备查文件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日海智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于近日收到李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翔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翔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翔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李翔先生担任前述职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函》,推荐康晓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康晓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选举为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康晓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康晓丹先生简历:

  康晓丹先生,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珠海九洲能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副总经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总经理,珠海九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珠海九控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营运中心总经理、安全管理部主任,珠海控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九洲文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康晓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康晓丹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编号:2021-05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1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21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0月9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王东。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wangdo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邮编:518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蔡素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1年12月25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5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21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杨宇翔先生、杨涛先生、宋德亮先生、刘晓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永平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1年12月25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5日。

  本次展期后,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李翔先生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康晓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选举为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第一条原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原为: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为: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公司应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创新和推进党的建设与公司改革发展紧密结合,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贯彻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自身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公司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公司章程(2021年9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38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166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57.90%,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票,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维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1年12月25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5日。

  本次展期后,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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