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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及再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冻结基本情况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本次博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51,046,341股被司法冻结,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的轮候冻结生效,本次轮候冻结生效后,仍有3,953,659股被轮候冻结。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稷弘立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风险提示和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流动性正在逐步恢复,博源集团还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盘活股权、不动产等资产,尽快化解债务。

  2.截至目前,博源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冻结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博源集团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博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暂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博源集团正积极与质权人、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促并协助控股股东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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