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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张光辉先生:

  您对我会信息公开答复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会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会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128号)。请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前述复议决定书(联系电话:010-66238334,88060855),逾期则视为送达。

  您如不服上述复议决定,可在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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