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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分别对应收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债权、大磨岭煤矿采矿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应收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破产重整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公司关于对大磨岭煤矿采矿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除此之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受当地能耗双控政策影响,已投产的75万吨产能近日继续限产至37.50万吨,公司其他板块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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