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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上接D23版)

  (上接D23版)

  更正后: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7.租赁负债”更正如下:

  更正前: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一)“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0.未分配利润”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4.管理费用”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三)“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6.财务费用”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四)“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1.信用减值损失”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五)“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6.所得税费用”更正如下:

  更正前: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更正如下:

  更正前: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七)“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更正如下:

  更正前: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八)“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1年6月30日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1年6月30日

  

  ……

  (三)流动风险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更正后: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1年6月30日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1年6月30日

  

  ……

  (三)流动风险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二十九)“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2.其他应收款”更正如下:

  更正前: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之“4.其他”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46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21年8月31日及2021年9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更正前: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61%、39.33%、33.51%和18.29%,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08.78 万元、10,277.97 万元、10,094.53 万元和8,074.68万元。

  更正后: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61%、39.33%、33.51%和18.61%,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608.78 万元、10,277.97 万元、10,094.53 万元和8,084.28万元。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47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 1 月 1 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企业对 2021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租赁,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48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2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在后续审查业务时发现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现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补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所引用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因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故对其进行修正,并修正其他相关内容。详见《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中所引用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因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故对其进行修正。详见《株洲华锐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45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和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议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49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2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在后续审查业务时发现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现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补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所引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因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故对其进行修正,并修正其他相关内容。详见《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中所引用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因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故对其进行修正。详见《株洲华锐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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