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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1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黄海燕、周小凤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会长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已披露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综合因素,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3,605,838股。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夏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擎速赛事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余星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祖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为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继续为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涉及董事薪酬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为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继续为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因此,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因此,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590万股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69%。

  激励对象余星宇担任公司总经理。余星宇将在董事会领导下,立足本土,放眼未来。结合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引和数字化经济创新引领的时代背景,带领团队,把握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的契机,制定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实现公司创新发展的重大责任。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大背景下,引领公司与体育产业数字化相关业务的战略发展,为公司在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发展提供有力的竞争力,使公司能够有能力保持市场竞争水平,形成持续增长的动力。为了该激励对象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长期、紧密绑定,同时对其起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公司授予该激励对象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因此,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因此,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同意公司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核心管理人员夏南先生以及夏子女士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同时夏南先生以及夏子女士与董事夏青、董事余朝旭、董事林朝阳存在亲属关系;因此,夏青先生、余朝旭女士、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林朝阳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了规范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核心管理人员夏南先生以及夏子女士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同时夏南先生以及夏子女士与董事夏青、董事余朝旭、董事林朝阳存在亲属关系;因此,夏青先生、余朝旭女士、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林朝阳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持股计划;

  4、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 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核心管理人员夏南先生以及夏子女士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同时夏南先生以及夏子女士与董事夏青、董事余朝旭、董事林朝阳存在亲属关系;因此,夏青先生、余朝旭女士、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林朝阳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0月12日15:00时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辞职报告;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6、公司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63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1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晓江、证券事务代表盘羽洁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综合因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符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为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继续为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涉及监事薪酬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9月修订)》。

  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实现股东权益价值最大化,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为了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长期、紧密绑定,同时对其起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公司授予该激励对象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事项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监事王文朝先生、樊文斌先生、马怡然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三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因监事王文朝先生、樊文斌先生、马怡然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三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64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

  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夏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夏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上海擎速赛事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6,030,000股,夏青先生将严格执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其所持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夏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夏青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余星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聘任张祖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夏青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同时对聘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 总经理余星宇先生简历

  余星宇:男,1976年出生,文学硕士,媒介管理专业博士学历。2004年5月

  至2010年5月,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东方宽频总监;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电信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总编辑;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百视通高级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20年7月,阿里体育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海南省体育赛事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上海功守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橙狮体育(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北京乐动博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星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星宇持有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云动加”)20%股份,海南云动加持有公司1.7%股份。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余星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副总经理张祖坤先生的简历

  张祖坤:男,1976年9月出生,先后就读于中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湖南师范大学(全国统招),获法学学士学位、文学硕士学位。工作后服务于媒体与体育、互联网机构,先后担任湖南电视台金鹰纪实卫视副总监、青海卫视总监、湖南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阿里体育城市合作高级副总裁、海南体育赛事公司总经理。工作期间创办了全国首批纪录片卫星电视频道之一的金鹰纪实卫视,打造了体育特色的“第一挑战卫视”青海卫视,实现了高海拔环青海湖公路自行车赛首次全程直播,并先后举办了环海南岛公路自行车赛、三亚国际马拉松赛、昆仑决系列搏击赛等一系列知名国际赛事。媒体运营阶段负责湖南电视台广告经营策划业务,助力电视湘军实现从区域卫视向全国影响力平台的转型。加入阿里体育之后,推动达成了与20余个省市的体育合作,其中包括2019年重庆WESG世界电竞锦标赛、2020杭州大小莲花整体运营中标等。期间于2019年兼任海南体育赛事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三亚国际马拉松赛、环海南岛公路自行车赛、海南岛国际高尔夫公开赛等赛事IP的举办与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祖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祖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的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3,605,8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9,622.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0,660,214.9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34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此外,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8.56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0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238.56万元。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38.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以保证其流动性好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的投资产品等),以保证其流动性好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受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生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3,605,8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由126,3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更为159,925,83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21年8月20日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1-050)。

  2、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如下变更:

  

  二、 经营范围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新增“数字内容制作服务”、“旅游业务”、“数字文化软件创意开发”、“货物进出口”等多项经营范围,具体拟变更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

  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公关活动,小型室内游乐场,公关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动漫设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体育赛事的组织及策划,自有房屋和设备租赁,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商务咨询,文化体育、信息科技、机动车及配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日用百货、体育用品、汽摩配件的经营,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日用百货、体育用品、汽摩配件、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箱包、鞋帽、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组织赛车培训,体育经纪,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礼仪服务,汽车摩托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模型设计销售,网络游戏开发运营,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经纪人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体育指导,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票务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销售代理,机械、计算机及通讯、办公设备租赁,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演出经纪,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游业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招徕、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 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此次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1年9月)》。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3、本次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的内容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66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的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3,605,8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9,622.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0,660,214.9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34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此外,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8.56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0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238.56万元。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38.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及原因

  (一)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体育策划有限公司,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商业综合体、城区工商业厂房等场所内租赁场地投建卡丁车运动馆,计划分36个月合计建设运营40家卡丁车运动馆,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9,736.64万元。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已预先投入“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自筹资金116.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变更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商业综合体、城区工商业厂房等场所内租赁场地投建卡丁车运动馆实施本项目。考虑到城市大型综合体的建设及商业规划较大地受到地方政策、土地性质、配套需求等多方面条件影响;另外,随着新冠疫情全球化蔓延,户外卡丁车场更加有利于疫情的防控。因此,为提高项目选址效率,把握市场发展的优先时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在原计划场所内租赁场地投建卡丁车运动馆的基础上,增加户外卡丁车运动场的建设和运营。另外,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战略规划,拟调整公司卡丁车场馆投资占比由全资变更为全资或控股,对于控股的卡丁车场馆,公司将要求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三)变更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增加卡丁车运动场(露天)作为投建方式,由公司全资或控股,租赁场地开展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变更涉及“投建方式”、“投资占比”的变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已披露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综合因素,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综合因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符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是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顺利实施,根据市场条件变化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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