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根据《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内容进行了修改。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已经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核准(黑银保监复〔2021〕293号)。公司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