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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09月29日

  §1 重要提示

  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748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600,090,024.79份。基金合同于2019年06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2021年07月1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07月12日,自2021年07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07月1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48号《关于准予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9年06月24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600,090,024.79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截至2021年07月1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07月12日,自2021年07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1年07月13日(清算开始日)起至2021年07月31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仅为供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的而编制,清算报表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清算报表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债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清算报表仅列示了2021年07月12日(最后运作日)及2021年07月31日(清算结束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07月13日(清算开始日)至2021年07月31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年07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7月12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387元,基金份额总额4,833,955.24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孙维琦、冯适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1)第S00485号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3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9,990.29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4,319,913.00元,为深交所政策性金融债,已于2021年7月13日卖出变现,产生的差价收入为-18,786.29元,交易费用为76.91元。证券清算款已于2021年7月14日划入托管账户。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267.98元。该款项将将于2021年9月21日结息入账。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保证金利息人民币23.32元。该款项将于2021年9月21日结息入账。

  5.1.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直销申购款利息人民币0.02元。该款项将于2021年9月21日结息后划至托管账户。

  5.1.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135,180.49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7月13日卖出变现。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200.80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7月13日支付完毕。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495.16元,该款项将于2021年8月4日支付给管理人。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65.05元,该款项将于2021年8月4日支付给托管人。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310.14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7月14日支付完毕。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64,050.36元,其中预提2021年审计费人民币6,410.43元,实际审计费为10,000.00元,该款项将于2021年7月31日后支付;其中预提2021年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8,466.09元,实际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8,466.09元,该款项将于2021年7月31日后支付;其中预提账户维护费人民币19,173.84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7月14日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债券利息收入。其中债券利息收入425.10元,已于2021年7月13日变现,于2021年7月14日划入托管账户,其余利息收入将于2021年7月31日之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划入托管账户;

  注2:投资收益为2021年7月13日资产变现产生的收益;

  注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21年7月13日资产变现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4:交易费用为2021年7月13日所持有的债券资产变现产生的交易费用;

  注5:实际支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时,由于存在费用减免,实际支付金额小于账面计提金额,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支付后,尚余7,173.84元,在补提清盘审计费(补提金额3,589.57元)及账户查询费人民币400.00元后,余额为3,184.27元。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律师费18,000.00元将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清算起始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024,734.97元。

  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5,051,731.81元。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年07月31日(清算报告出具日期)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睿安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截至2021年07月1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银河睿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于2021年9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086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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