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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9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124,200股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2021年8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1年8月24日;

  3、授予价格:16.88元/股;

  4、最终实际授予数量:10,124,200股;

  5、最终实际授予人数:2,014人;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授予过程中,有个别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此次实际授予对象由2,062人调整为2,014人,实际授予数量由10,372,100股调整为10,124,200股。

  7、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其他骨干员工的具体姓名请投资者关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各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

  1、“软件业务收入”及“云服务业务收入”指标以公司年度报告数据为计算依据。

  2、“云服务业务收入”不含金融板块云服务业务收入。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若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对应年度(上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不合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或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统称为“合格”,激励对象可按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当期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再授予其他激励对象。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圆全验字[2021]000008号《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2,014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170,896,629.00元,均为货币出资,应收取出资款170,896,496.00元,多收出资款133.00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引起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授予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0,531,450.00元,股本为人民币3,270,531,45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24,200股,上述权益已于2021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收盘价-授予价格,为每股20.39元。

  考虑员工离职因素的影响,公司授予10,124,200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19,198.2167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4日,则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83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用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921,161,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28.17%,本次股份质押11,000,000股后,北京用友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20,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23.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7日,北京用友科技将其持有公司1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9月28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2、根据北京用友科技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质押合同》,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债权得以全部清偿后,将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相关手续,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完相关手续日期为准。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用友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北京用友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北京用友科技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购回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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