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屈艳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屈艳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因陈静女士工作变动,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屈艳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屈艳萍女士简历
屈艳萍,女,1966年7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自2008年7月起加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0年4月起至2021年9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董事总经理。屈女士自2008年7月至2021年1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及董事总经理,期间自2010年11月至2015年1月兼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兼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并自2015年2月至2019年3月兼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0166)和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6806)两地上市的公司)董事,自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兼任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在加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屈女士曾于1988年5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干部、信托贷款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自1999年10月至2003年4月历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双榆树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03年4月至2008年7月担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屈女士于1987年6月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05年1月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屈女士自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7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
(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498号)批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2年期;品种二发行期限为3年期,两个品种间可互拨。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1年9月28日结束,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25.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30%;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10.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40%。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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