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8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坤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开拓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天水市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在2025年之前投资约25亿元,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但不低于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能耗指标,完成政府部门前置审批手续,并具备其他建设条件,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开展过程中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因素、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投资周期较长,且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项目实施尚需取得能耗指标,完成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工业用地审批、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并具备其他建设条件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 本项目开展的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项目开展过程中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因素、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投资周期较长,且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4、 投资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投资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6、 公司与天水市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项目概述
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详尽考察,拟在甘肃省天水市(以下简称“天水市”)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旨在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开拓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形成“油气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双主业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3、 公司与天水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天水市政府”)于2021年9月28日签署《投资协议》。
4、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天水市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作双方
甲方:天水市人民政府
乙方: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项目
乙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天水市注册企业法人(以下称“项目公司”),实施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研发制造项目,设立研发、制造、结算和管理机构。
3、 项目用地
甲方为乙方提供约1000亩符合项目规划建设的工业用地,上述土地由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
4、 项目规模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乙方在2025年之前预计投资约25亿元,主要建设综合管理大楼、研发中心、生产厂房,生产线设备等。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但不低于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
5、 项目建设
甲方负责协调对项目用地进行平整、清表,负责七通一平,使得项目用地达到工业用地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及运输配套,并保证容量完全满足乙方或项目公司各阶段生产需要。
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等所有需政府出具的施工手续的办理。
甲方负责落实乙方项目能耗指标20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并满足乙方项目落地的能耗指标条件。以上能耗指标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完成指标落地。
6、 扶持政策与服务
甲方负责落实国家、甘肃省政府或者天水市政府等招商引资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并在项目用地、用电、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及相关奖励补贴。其中用电方面,甲方保证乙方项目公司享受全省最低大工业用电价格。
项目落户建设过程中,可以享受“代办服务”和“项目管家”服务,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实现地企双方合作共赢。
项目建设中或项目投产后,甘肃省政府或者天水市政府出台新的激励、奖励政策,乙方/项目公司也应当享受,但不重复享受,可就高不就低。
7、 违约责任
甲方满足协议约定的奖补政策、项目建设条件、扶持政策与服务条款是乙方决定投资及正常运营项目的前提,如果甲方未能兑现,乙方/项目公司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项目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乙方/项目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指定政府平台公司对项目公司已经形成的投资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回购。
乙方违反出资义务,在甲方要求整改的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取消未执行的扶持政策。
因乙方提交资料、报告延期,导致项目有关手续办理时间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8、 生效
投资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不可抗力、发生纠纷并调解无效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土地流拍,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终止。
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所有权利义务自动概括转移给项目公司。
三、 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到2025年和未来15年的发展愿景,要求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规划的发布也为锂电池行业发展指引了最新方向。
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优秀的企业文化和过硬的制造企业管理能力,公司在研发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的同时,对新型硅碳/硅氧负极材料进行研发投入,提前布局前沿技术。
本次公司与天水市政府合作投资,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公司实施多元化战略,进入新能源领域,加快公司新产业一体化布局,形成“油气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双主业战略。公司凭借在高端工业产品研发制造管理的丰富经验和技术积累,充分利用天水地区的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把握未来锂电池市场的广阔机遇,推动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签订的投资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施尚需取得能耗指标,完成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项目工业用地审批、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并具备其他建设条件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开展的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项目开展过程中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因素、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投资周期较长,且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4、投资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实际投资金额以项目具体实施的投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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