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21年9月28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3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年度资产负债配置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配置、业务规模及风险控制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1、同意增加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投入20亿元人民币;2、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年内在上述额度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分批注资规模和时间,办理增资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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