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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资本集团”)和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合计持有公司1,440,396,78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07%。其中:深圳市资本集团持有286,812,99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9.97%;深圳市国资委持有1,153,583,78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0.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资本集团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8,767,6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深圳市资本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及时间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深圳市资本集团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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