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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 拟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经控集团已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所持有的石大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经控集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所持有的石大控股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经控集团已经取得教育部和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准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经控集团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无偿划转属于因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动导致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本公司仍将维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本公司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控股”)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石大控股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拟将其所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控集团”),并于2021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经控集团已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于2021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石大控股收到《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教育部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所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公司收到石大控股的告知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了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无偿划入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原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划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划转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本公司仍将维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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