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新瀚新材
(二)股票代码:301076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96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00万股,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留新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51号
联系人:秦翠娥
联系电话:025-5839238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人:中泰证券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35775,18701815963
发行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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