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加至9名,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戈韬先生(简历附后)及田鹏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定于2021年10月25日下午13:30在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一、戈韬先生简历
戈韬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成都药学会理事。1999年进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销售服务部工作,2003年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执行总经理,负责东北、华北区域覆盖八省区的营销管理工作。2015年2月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田鹏美女士简历
田鹏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进入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办公室科员、主管、副主任;2015年至今历任药物研究院副院长、战略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第十三届河北省人大代表。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理财金额:19,200.00万元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45,200.00万元(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9,2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P款(94天)、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61天)、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328(90天);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9月17日-2021年12月27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存储情况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具体操作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P款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
4、产品起始日:2021年09月17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2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30%--3.40%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存款期限:94天
9、收益分配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直接划扣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或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联合、兼并、合并、破产及其他任何导致乙方已经或者可能不履行本协议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乙方单独承担。甲方有权再向乙方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时优先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金融。
18、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09月15日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4200万元
4、产品成立日:2021年09月17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1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0.30%--3.35%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存款期限:61天
9、收益分配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无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划扣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1)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司法或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存款账户内资产的部分或全部被扣划,均被视为投资者违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投资者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若投资者发生违约,给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或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下的其他投资者、银行或/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均由违约投资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平安银行有权代表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向责任方依法追偿,追偿所得在扣除追偿费用后计入本期结构性存款资产;(3)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行业规则。产品合同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解决。
18、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09月17日
(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328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认购日:2021年09月27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2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10%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存款期限:90天
9、收益分配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无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直接划付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乙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款项存入乙方,则自延期之日起,每拖延一日,按照实际拖欠资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8、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09月27日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四)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为19,2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产品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P款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1398)济宁分行;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001)济南分行
3、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328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1818)济宁分行;
上述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0年及2021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6,406.14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理财产品总金额50,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5,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0.89%。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浮动收益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45,200.00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戈韬先生和田鹏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戈韬先生和田鹏美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增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增补董事成员的简历附后。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9月30日
附件:
一、戈韬先生简历
戈韬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成都药学会理事。1999年进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销售服务部工作,2003年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执行总经理,负责东北、华北区域覆盖八省区的营销管理工作。2015年2月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田鹏美女士简历
田鹏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进入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办公室科员、主管、副主任;2015年至今历任药物研究院副院长、战略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第十三届河北省人大代表。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于2021月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成员。
本次增补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将由七名增加至九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9月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上午: 9: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邮件(cxyy@cisenyy.com)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附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21年10月25日13:3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 话:0537-2989906
传 真:0537-2215851-002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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