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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刘丽华女士不再兼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丽华女士提交不再兼任财务总监的书面申请,刘丽华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不再兼任财务总监,仍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丽华女士不再兼任财务总监的书面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丽华女士不再兼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刘丽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刘丽华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签署的各项承诺书。

  刘丽华女士在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刘丽华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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