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石永沾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孙海峰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受让公司外泌体相关基因检测研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林长青先生、北京同程热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孝成、杨华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7-9月获得资质情况的自愿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7-9月获得资质的基本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7-9月获得知识产权3项,其中获得PCT国际专利1项、发明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获得国内Ⅰ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获得国外资质认证合计8项,其中CE认证2项、巴西认证1项、法国认证1项、印度认证1项、英国MHRA认证3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获得知识产权情况
(二) 获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情况
(三) 获得国外认证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质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的种类,将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便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产品均已获得相关生产许可证,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市场的推广效果、同类竞争产品的销售以及产品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对产品的研发投入,不断向市场推出对人类健康和生命有显著价值的产品,全力以赴做好公司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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