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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疫情反复、能耗双控、原料暴涨等严峻的外部形势,主动作为,抢抓机遇,立足现有产业,谋划转型升级,坚持低成本战略,深化机制改革,强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5.36亿元,同比增长33.82%;营业利润17.95亿元,同比增长31.57%;利润总额18.10亿元,同比增长3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1亿元,同比增长29.98%。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6.43亿元,同比增长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1.42亿元,同比增长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64元,同比增长4.94%。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1-9月份主要产品聚氯乙烯销售价格较同期上涨;全方位增收节支创效;现金管理利息收入较同期增加,有息负债归零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9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5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西安银行“稳利盈”1号D款、长安银行“息息添利”A款

  ● 现金管理期限:西安银行“稳利盈”1号D款为人民币单位存款增值服务产品,起息日为资金实际到账之日,结息周期为1个月,结息日未支取则自动将资金本息转存下一个结息周期,最迟支取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有效授权期限范围内;长安银行“息息添利”A款为人民币定期存款产品,起息日为产品购买日,结息周期为1个月,结息日未支取则自动将资金本息转存下一个结息周期,最迟支取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有效授权期限范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一、 前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起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购买了西安银行“稳利盈”1 号C 款、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0,000万元购买了长安银行“息息添利” A 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于2021年10月8日全部赎回,共收回本金250,000万元及收益8,784.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09.04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西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2.长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本次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西安银行“稳利盈”1号产品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稳利盈”1号D款

  (2)产品起存金额:认购起始金额为20,000万元,认购金额递增单位为1,000万元

  (3)认购金额:120,000万元

  (4)年化利率:3.65%

  (5)起息日:首个起息日为开立“稳利盈”产品的当日,每一个支取日为每一个结息周期届满之日;如公司在每一个支取日未将资金本息支取并转出指定账户,即视为公司同意将产品资金本息继续转存下一个结息周期,按此,每一个结息周期的支取日均为下一个结息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结息周期的产品资金为上一个结息周期的本息合计。

  (6)结息周期:1个月

  (7)资金支取与清算:在保留认购起始金额基础上,公司可随时对“稳利盈”账户中的资金进行部分或全额支取。部分提取资金后该账户的留存金额必须大于等于认购起始金额,否则不允许部分支取,但可全额支取,该“稳利盈”账户在资金全额支取后进行销户处理,资金支取日对该笔“稳利盈”资金进行收益计算。

  (8)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8日

  2.长安银行“息息添利”产品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息息添利”A款

  (2)产品起存金额:认购起始金额为5,000万元,认购金额递增单位为1,000万元

  (3)认购金额:130,000万元

  (4)年化利率:3.65%

  (5)起息日:“息息添利”产品起息日为产品购买日,结息日为每一个结息周期届满之日,每一个结息周期的结息日均为下一个结息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结息周期的产品本金为上一个结息周期的本息合计。

  (6)结息周期:1个月

  (7)资金支取与清算:在保留“息息添利”产品所对应的认购起存金额基础上,公司可对“息息添利”账户中的资金进行部分支取,部分提取资金后,该账户的留存金额必须大于等于认购的产品所对应的起存金额,否则不允许部分支取,但可进行销户全部支取。

  (8)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8日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西安银行“稳利盈”1号D款、长安银行“息息添利”A款的资金投向:存款产品。

  (三)本次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西安银行(证券代码:60092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西安银行、长安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经调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提供机构西安银行与长安银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04%,公司货币资金为566,259.36万元,本次现金管理支付的金额为2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4.1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9.0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5.0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认购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最终以年报审计结果为准。

  六、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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