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情况概述
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将丹邦科技定向融资计划展期。2021年10月8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丹邦科技定向融资计划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此次定向融资计划进行展期。
二、定向融资计划展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补充协议》。展期期限为六个月,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止,展期利率为12.2%/年,展期本金为人民币3,061.1796万元。刘萍先生、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次融资展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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