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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57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66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DN4A

  法定代表人:吴晓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A座1110-16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吴晓宁持有100%股权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华科技

  股票代码:688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晓宁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A座1015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10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DN4A

  法定代表人:吴晓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A座1110-16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吴晓宁持有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世华科技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世华科技的长期投资价值,根据投资计划对世华科技进行股份增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结合市场和行业情况,不排除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583,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02%,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其管理的基金合计持有“世华科技”的股票8,600,946股,占其总股本的5.0005%,截止2021年10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基金合计持有“世华科技”的股票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660%。此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系列基金合法募集的投资者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57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60%,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世华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10月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10月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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