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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林仪女士,董事、总裁陈四雄先生计划在2021年8月3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5,08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7%)、不超过347,12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截止2021年9月27日,林仪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共减持股份1,0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剩余持有公司股份3,977,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陈四雄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林仪女士出具的《告知函》,林仪女士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股东林仪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之日,股东林仪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林仪女士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5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副董事长、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华数据”)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林仪女士的辞职函, 林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林仪女士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林仪女士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正常经营。

  公司董事会对林仪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林仪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3,977,857股,承诺在离任后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份锁定要求,并委托公司办理股票锁定等事宜。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陈四雄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陈四雄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2、选举陈皓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陈皓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简历

  1、陈四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1992年入职公司,是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福建漳州人,EMBA硕士学位,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工作者、漳州市劳动模范、漳州市优秀人才。陈四雄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20余项,成果获省部级和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奖励累计13项,其中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福建省标准化贡献二等奖1项,福建省专利奖三等奖1项,中国电源学会特等奖1项,中国电源学会二等奖2项。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民建福建省委委员、民建漳州市委常委、中国电源学会信息系统供电技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漳州电子协会副理事长。公司历任职务: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研发工程师。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职务;2020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总裁职务。陈四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88,500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86%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陈四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陈四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陈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福建漳州人,漳州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美国东北大学研究生毕业。2014年4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智慧能源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云集团副总裁。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云集团总裁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陈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7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10月27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0

  传真:0592-5162166

  四、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0月2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韬、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6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崔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崔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崔剑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山西临汾人,管理学硕士,2015年6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主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兼任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况外,崔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崔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崔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二、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林仪女士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陈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陈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国清        陈朝阳       阳建勋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 ”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林仪女士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四雄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副董事长、董事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崔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林仪女士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副董事长、董事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15:00召开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陈四雄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1992年入职公司,是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福建漳州人,EMBA硕士学位,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工作者、漳州市劳动模范、漳州市优秀人才。陈四雄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20余项,成果获省部级和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奖励累计13项,其中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福建省标准化贡献二等奖1项,福建省专利奖三等奖1项,中国电源学会特等奖1项,中国电源学会二等奖2项。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民建福建省委委员、民建漳州市委常委、中国电源学会信息系统供电技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漳州电子协会副理事长。公司历任职务: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研发工程师。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职务;2020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总裁职务。陈四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88,500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86%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陈四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陈四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崔剑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山西临汾人,管理学硕士,2015年6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主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兼任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况外,崔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崔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陈皓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福建漳州人,漳州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美国东北大学研究生毕业。2014年4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智慧能源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云集团副总裁。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云集团总裁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陈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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