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普特)股东华信石油(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信”)持有的罗普特限售流通股2,069,890股,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上述限售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
●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流拍。
● 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为厦门华信的控股股东,持有厦门华信股权比例为100%。上海华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宣告破产清算,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于2021年9月29日前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厦门华信持有的罗普特限售流通股2,069,890股进行首次公开拍卖,以起拍日2021年9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标的对应股数为起拍价,首次拍卖已流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033号)。
上述股份于2021年10月11日10时起至2021年10月12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以起拍日2021年10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80%乘以拍卖标的对应股数为起拍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40号)。
二、第二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厦门华信持有的罗普特限售流通股2,069,890股,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上述限售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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