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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月14日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55,51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3.4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800.5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12.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7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予以结项,其中“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896.59元已于2021年6月25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龙头、淋浴系统搬迁及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1,074.66元已于2021年7月5日、7月6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加募投项目“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8号。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9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予以结项,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9,088.47万元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产生的利息结余。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0.55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71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88.47万元

  [注2]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产生利息的投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年,建设期以每期的投产率来折算承诺效益,项目基本实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以下测算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3、假设公司于2022年5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2022年11月底达到转股条件;并分别假设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4、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1,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0.05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公司2020年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049.2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60.77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202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一年持平;(2)较上一年下降10%;(3)较上一年增长10%。

  上述假设分析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或2022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影响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基本每股收益=P0÷S=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二、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解决。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均经过公司严格论证,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参见《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系一家专业从事厨卫产品、美容健康产品、智能健康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涉及卫浴及美容健康等应用领域。公司计划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美容健康及花洒扩产及技改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在现有产品业务的基础上,扩大美容健康、花洒类等产品的产能,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加强卫浴和美容健康产品布局,巩固行业地位。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加强公司在卫浴及美容健康的经验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巩固公司全球优秀IDM供货商的地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因此,本次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在高关联度。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及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及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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