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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陈金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年龄原因,陈金盾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金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尽快提名和选举新的董事。陈金盾先生三十二年来为九牧王品牌辛勤付出,呵护九牧王品牌从创立到成长,为公司品牌建设、市场拓展和长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金盾先生为公司和九牧王品牌的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届董事会于2022年5月20日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陈金盾先生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作为公司发行前股东及董事,陈金盾先生需遵守以下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陈金盾先生虽不再担任董事,但其控制的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015,000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仍需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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