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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未完成,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2020年10月底,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6号)。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其他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未完成,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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