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亏损 R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R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围绕着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深化与重要战略客户的合作力度,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和订单同比大幅度增长,尤其能量饮料、植物蛋白饮料以及啤酒行业等客户的订单增长态势明显,从而带动了公司制罐与灌装主营业务的双增长;同时,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不利因素的影响,顺利推动生产制造和销售等各项管理工作,实现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同比较快增长。
2、公司铝瓶业务延续了今年上半年持续增长的势头,2021年第三季度业务大幅增长,铝瓶主要服务于高端啤酒包装,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国内啤酒市场高端化发展趋势持续,促进了公司铝瓶业务的增长。
3、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50,000万元至360,000万元,较2020年前三季度同期增长83.99%至89.25%;预计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前三季度同期增长369.88%至394.42%。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17.96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6.8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11.08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昇兴”)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信用证等业务),由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资本:1,730万美元
4、股权结构:昇兴股份占注册资本的75%;昇兴香港占注册资本的25%。
5、法定代表人:林永保
6、成立日期:2008年7月03日
7、住所: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耀路13号。
8、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及加工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食品经营;食品生产;包装产品的设计。
9、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山昇兴的资产总额为53,504.97万元,负债总额为39,910.8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02.96万元),净资产为13,594.09万元,营业收入为24,414.02万元,利润总额为1,409.24万元,净利润为722.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山昇兴的资产总额为62,826.69万元,负债总额为48,918.7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00.00万元),净资产为13,907.93万元,营业收入为23,314.02万元,利润总额为398.46万元,净利润为318.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保证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本金8,00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以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1,356.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27.52%;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8,945.76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8,945.76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8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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