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新区大港幸福广场汇景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志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马库斯·谢弗(Markus Sch?fer)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9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3、4、5、6、7、8、9、10、11、12,以上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3、4、5、6、7、8、9、10、11、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潇潇、沈一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