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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1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进行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0月29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进行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进行延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

  进行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十二个月(即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非公开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非公开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非公开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非公开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进行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进行延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2,24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其中34,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3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1,641,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内蒙古有机硅项目进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正按计划推进。该项目于2018年年底立项,原计划建设周期30个月,因新冠疫情原因,项目建设周期有所推迟。报告期内,该项目各单体装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已全部完工,各法定环节全部符合相关要求,主装置和部分公辅装置初次试压完成。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该项目的验收以尽快投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瑞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瑞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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