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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于 2021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991.0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9.62 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080.6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0号)核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250,800 股,发行价格为 6.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5,899,976.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051,197.9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6,848,778.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630号《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的相关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 9 月 3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 4,991.05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991.0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51,197.99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前期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96,226.42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896,226.42元置换前述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的发行费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6669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991.0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9.62 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080.67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91.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9.62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080.67 万元。本次置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5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3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09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三季度的经营状况;

  (3)截至出具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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