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全资子公司湖南东旭威高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威高”)因日常经营需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路支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威宇医疗、宁湧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渤长分最高保(2021)第77号)。威宇医疗其他股东长沙文超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文超”)、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纳鼎”)、宁湧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威宇医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持有威宇医疗30.15%股权,湖南威高为威宇医疗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湖南东旭威高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3.注册住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瑞西路南侧金桥市场集群2区四栋十三层1313号房
4.法定代表人:钟林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养生咨询(不含医疗诊断);医疗设备维修;体育器材、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家居用品、医学教学模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救护车、专用汽车、机电设备、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通用机械设备、通用仪器仪表销售;化妆品、保健食品、金属制品、卫生消毒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计算机零配件、通讯终端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批发;生物制品批发(不含冷藏药品、冷冻药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网络技术、机电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设备加工;机电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流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湖南威高资产总额298,883,707.89元,负债总额176,910,096.76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83,913,311.91元、流动负债总额176,910,096.76元),净资产121,973,611.13元,营业收入197,367,059.16元,利润总额4,539,612.04元,净利润3,561,569.9元。
9.经查询,湖南威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4.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情况:威宇医疗、宁湧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反担保情况:威宇医疗其他股东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宁湧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威宇医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湖南威高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湖南威高为公司参股公司威宇医疗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具有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除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威宇医疗、宁湧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威宇医疗其他股东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宁湧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威宇医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威宇医疗另两方股东农金高投、湖北高投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系两方合计仅持有威宇医疗11.31%股份,且为财务投资,未实际参与威宇医疗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为湖南威高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湖南威高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湖南威高的业务发展,解决其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且威宇医疗、宁湧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威宇医疗其他股东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宁湧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威宇医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公司向湖南威高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亿元,均为公司为威宇医疗子公司湖南威高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威宇医疗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1)长春国际金融中心项目销售收入下降;(2)长春国际金融中心项目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利息停止资本化;(3)本报告期内支付重大资产重组发生的中介费用。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预测,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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