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 9:15—2021年10月14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展诚大道8号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鲁永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1人(代表股东15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196,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3,671,326股的11.361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5,557,9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3,671,326股的10.94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5人,代表股份6,63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3,671,326股的0.4140%。
3、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02,4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8625%;反对3,89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2%;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3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2.9484%;反对3,8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901%;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857,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181%;反对4,33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6%;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6.4249%;反对4,3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136%;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244,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8305%;反对3,94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2%;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2.0943%;反对3,9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442%;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298,6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8605%;反对3,89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2%;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2.8927%;反对3,89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58%;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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